关于《河北省XXXX年普通高校录取考生综合信息登记表》实行在线办理的公告


为方便广大考生办理政务服务业务,提高政务服务工作效率,河北省教育考试院依托河北政务服务网,采用国家标准电子证照形式,对《河北省XXXX年普通高校录取考生综合信息登记表》办理形式进行了调整,现将相关内容公布如下:


一、办理形式

自2025年8月1日起,该事项办理形式由现场办理调整为在线办理。
2025年8月1日-12月31日为试运行阶段,期间针对发现的问题和收到的建议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和网办流程。

因考生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等原因造成无法完成在线办理的,须到现场审核办理。

二、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为电子证照,长期有效,不再出具纸质证照。

依照国务院对电子证照的相关规定,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国务院令第716号第十条)。

三、受理条件

1.2003年及以后经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
2.当年录取的考生在当年10月31日后方可出具。

四、办理方式

考生登录“河北政务服务网”在线办理,获取电子证照,按自身需求自行打印。

1.打开“河北政务服务网”(www.hbzwfw.gov.cn),完成实名制注册后登录;

2.依次打开“个人办事”——“按部门分类”——“教育厅”栏目,查找“开具《河北省XXXX年普通高校录取考生综合信息登记表》”事项;

3.点击“在线办理”进入办理页面,选择普通高考录取年度确定办理,办理完成后可在当前页面下载电子证照PDF版;

4.已成功办理电子证照的考生,如需重新下载,可以按1-3步骤进入办理页面重新下载;

5.无法在线办理的,须持规定的纸质材料到河北省政务服务大厅现场审核办理。办理完成后,考生即可登录“河北政务服务网”在线查看、下载电子证照。经确认,仍无法出具电子证照的个别考生,以当年录取新生名册为准。

五、电子证照核验

1.移动端使用“冀时办”APP——“扫一扫”的电子证照核验功能,扫描证照二维码核验证照信息。

2.PC端通过“河北政务服务网”(www.hbzwfw.gov.cn)——“电子证照”——“证照核验”——“证照信息核验”功能核验证照信息。
证照名称:《河北省XXXX年普通高校录取考生综合信息登记表》
证照编号:考生号
身份证号:持有人申请该证照时居民身份证上的公民身份号码(高考录取后身份证号码有过变动的,证照显示原身份证号,会与现身份证号不同)。

六、效用说明

该表是河北省2003年及以后普通高校录取考生的报名、考试分数、录取情况等信息的综合证明,是考生高考纸介质档案《河北省XXXX年普通高校录取新生综合信息登记表》缺失后的替代证明材料,也是替代高考报名表、填报志愿表、录取信息表、体检信息表、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统招统考证明、录取批次证明的有效证明材料。
如考生需要详细的说明文件,可下载《对<河北省XXXX年普通高校录取考生综合信息登记表>的说明》电子证照(点击下载)。

安全提示:该表涉及考生个人身份敏感信息,请妥善保管使用。


来源:河北省教育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