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涿鹿县教体局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教体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主管领导为副组长,捐资助教室、教育股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捐资助教工作领导小组。各学校积极与乡镇沟通,严格落实控辍保学“七长”制;及时注册在校生学籍、核清标注学生去向、规范学籍变动手续;及时发现暂时厌学回家学生,并进行家访,劝返学生;规范、精准建立县、乡、村、校适龄儿童台账;全面排查落实两免一补、三免一助工作中提出申请、核实认定、公示上报、资金发放、档案管理等程序,重点关注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户家庭学生的资助资金是否按时足额发放到学生手中。二是加强监测管控。加强学生失学辍学情况监测,把农村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儿童作为重点监测群体,并积极开展家访工作,各学校深入有厌学情绪的学生家中进行家访,为学生送去文具及生活用品,经过耐心细致的交流,学生思想上有了新的认识,最终重返校园。建立学生台账,本学期,建立健全县、乡、村、校适龄儿童四级台账,并对举家外出打工或搬迁,但户籍仍保留在原乡镇的家庭,由乡镇政府建立专门台账,同时重点调查并标注外出适龄儿童少年、农村留守儿童、孤儿、重病重残儿童、特困供养儿童等,确保不漏一户、不漏ー人。三是加强学生资助。本学期,通过与县扶贫办进行信息对比,确定义务教育阶段脱贫不稳定户家庭学生69人、边缘户家庭学生12人,并全部进行资助。同时,有序推进春季资助工作,义务教育阶段涉及两免一补学生7092人,发放资金372.9万元;高中阶段涉及三免一助学生2950人,发放资金353.37万元,其中涉及国家助学金学生1664人,发放资金166.4万元,涉及三免政策学生1286人,发放资金186.97万元。四是加强政策落实。通过前期深入细致的开展各项工作,截止目前,符合政策要求的学生全部落实了相应的教育资助政策。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校期间在落实资助政策情况下,无较大支出。在县公办高中、职教中心就学的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年自付学费、住宿费、教科书费,并扣除各种政策性补贴后,自付部分均未超过10000元。同时,严格按照“1222”宣传制度(一栏:政策宣传栏;两课:开学宣传课、毕业前下一段资助宣传课;两信:给在校生家长写一封本学段宣传信,及之后资助说明信;家长两信回执),开展了两免一补、三免一助、学生助学贷款等各项资助政策宣传工作。